提起公诉以后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与所谓的案底相提并论。案底往往被理解为是对个人因犯下严重犯罪行为而承受刑事责任处罚所产生的记录,然而取保候审仅仅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含义在于在案件尚未得到最终审判之前,允许嫌疑人和被告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来获取暂时性的人身自由。若经由法院裁决,确认嫌疑人或被告无罪或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将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
然而,这一段司法程序的相关记录将会被完整地保存于公安机关内部系统之中,对于普通民众的查询行为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立案取保候审还有可能撤案吗
在探讨刑事诉讼法领域时,我们不难发现取保候审这一措施,是指在对某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大力度的拘留行为之前,先尝试以较轻的强制手段进行监管。尽管如此,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严格遵守特定的条件限制。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立案之后立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保证该案件必定会顺利地进入审判环节。若侦查机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案件情节显著轻微,以至于无法构成犯罪的话,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他们有权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立案取保候审是否有案底”,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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