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被法庭未予以起诉并不能视作意味着被告人将会受到更为严重的法律惩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框架内,刑事拘留乃是一项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暂时性限制人身自由之强制措施,而非裁决其日后犯下刑事罪行的衡量标准。若经全面深入的侦查过程,证明确属证据缺失或者无法证实其涉及到特定的犯罪活动,那么该名嫌疑人将有可能恢复其自由身。未被提起诉讼这一情况恰恰说明了此案尚未正式进入审判程序,因此,它对于嫌疑人是否应当被判定为罪犯以及应受何种程度的惩罚均无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客观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二、刑事拘留未起诉算不算前科
绝非如此。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犯罪记录,即俗称的“案底”。
然而,案底仅能经由人民法院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判方可生成。在刑事拘留阶段,即便当事人被判定为有罪,也并未产生实际意义上的案底。
然而,一旦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宣告其确属罪犯,那么此举便会记录于案。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之间存在显著区分。前者是对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定程度的限制,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运行。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未起诉是否从重”,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