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形。若仅受到刑事拘留,但尚未得到司法机构进行合法裁决,那么通常并不会造成定罪记录(即所谓的“案底”)。
然而,若已由法院判定其有罪,则无疑将会留下明显的记录痕迹。案底通常描述为当事人此前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纪录信息。也称为犯罪人员犯罪纪录制度,它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特指那些曾经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并且这些犯罪档案通常被保存于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机构内。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在拘留所拘留期间能探视么
在大多数情形下,在拘留期间家属和朋友仍然有可能前往探望。依照《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若要进行拘留场所会见,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同时,拘留所内的警务人员也需对来访人士的相关证件、凭证进行严格查验,并负责填写《会见被拘留人员登记表》,以便能够及时地为其提供会见安排服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拘留所拘留过也会留下案底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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