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并不像以往那样方便快捷,即便是立即办理,也无法在当时获得离婚证书。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选择通过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则需要经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以及登记(颁发证书)等5个环节。
值得强调的是,审批周期(从提交申请开始算起)的总时长为30天,结束后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当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最迟需在60天内完成。换言之,从提交申请给民政局的那一刻起,随后的30天属于“冷静期”,之后的30日则被称为“领证期”。
最后,我们再次提醒,逾期未领取离婚证书者将被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自愿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吗
若作为公民主动提出离婚诉讼,便不得跨过冷静期限。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自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到满整整30个自然日内(需留意,此处所述之“日”皆为自然日),任意一方如仍持保留婚姻之意向,皆有权撤销其提交的离婚申请文件。
因此,欲实现离婚愿望者,仍须遵循法律规定,经历30天的冷静期满后,方可进行后续程序。
此举旨在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以防因一时冲动导致草率作出离异决策。
在冷静期内,当事人双方得以进一步审慎思考这一决策是否真正源于内心,并寻求解决纷争之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愿离婚当天能拿到离婚证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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