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多长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长上限不能超越十二个月。此期限自执行取保候审手续的当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不允许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发生任何形式的中断现象。如若司法部门在此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或者取保候审的法定时限已经达到,应当立即解除或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此外,取保候审的期限还可以细分为不同的阶段,这些阶段可能分别出现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或是审判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其自身独立的期限规定。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可达十二个月,然而具体的期限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处的阶段进行灵活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再次触犯法律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决有期徒刑,并且考虑到行为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可能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决定否要没收一部分乃至全部的保证金,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命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交悔过书以示诚意和决心。在必要时,甚至有权对罪犯进行拘留,以便对其进行逮捕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依照我国《刑法诉讼法》之规定,对于申请保障性羁押措施——即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设定为12个月,自实施该项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并计至,在此期间内不得因任何因素导致在后续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过程中出现暂停执行或者被终止的情形。若在这一期间内发生了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或是期限已经自然到期,则应当解除或者调整相应的强制措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三个阶段均有各自独立的规定,实际的期限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