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多少天才可以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在收到有关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之后,必须于法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因此,对于书面申请解除或变更已采取的强制措施者,则应该在递交至相关管辖机构后,耐心等待不超过三天的时限以获取最终结果。若被拒绝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管辖机构有义务及时向申请人进行通知并详细解释其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要多少天
通常而言,申请取保候审需耗时约三日。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执行该项措施时,应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关于取保候审的有效期,最长不可以超出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当前中国大陆地区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明确列举的规定,当人民法院、各级地方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机关接收到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正式申请书后,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在法定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最后决定。因此,任何书面申请解除或者变更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都应当在提交给相应的管辖机构进行处理后,耐心地等候三天以内的期限以便获得最终的处理结果。如果申请被驳回而无法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的管辖机构有责任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