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算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乃指向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权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务资源,从而形成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第二百七十一条法规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需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构成要件:首先,行为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的在职工作人员;其次,行为人须以其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行为;再次,行为人须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最后,涉案金额需达到法定的起点标准。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则由国家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且此等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动。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符合以上所有构成要件,且涉案金额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便可判定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怎样才算构成侵占罪
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以下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1、擅自将替他人保管的财务据为己有且在他人索讨时拒绝归还者;
2、明明知道该物品是他人交由自身保管的财务、遗忘物或埋藏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为者;
3、未经合法程序,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系指在公司、企业及其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内的工作人员,以其职务上所具有的权利诱发的方便条件为手段,对自己或他人实施的非法盗取、占有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所有权这一违法行为。故而,构成本罪所必需具备以下四项必要因素:首先,行为人必须是那些身处上述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接着,他们需要借助于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权力和便利条件;然后,他们必须采取非法的方式,将原本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据为己有;最后,涉案的金额必须达到了法律所设定的特定标准。至于具体的涉案金额大小,则由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只要以上四个要素都得到了满足,那么就可以判定该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