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手续谁能办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被赋予取保候审权的程序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际操作处理。也正是如此,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旁的近亲家属或者其辩护律师均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恳请办理相关的取保候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以下为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
1.一份详细完备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3.申请人如为家属,则需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与被取保候审人员之间关系的明确证明材料;
4.在保证人为保证人的情况下,需提交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5.若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需提供由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同时还需要提供嫌疑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无法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相关材料。
待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可直接向负责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递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所有涉及取保候审的案件处理都将由公安机关承担主要责任和具体执行。因此,无论是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身边的亲属,抑或是他们的辩护律师,都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应申请,以请求进行相关的取保候审程序办理工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