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后,您并不必领取离婚证书。事实上,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都可作为合法婚姻关系解除的依据。凭借该离婚判决书,您可以进行再婚登记以及户籍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办理。
同时,这也将成为您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后多久能进行传唤
根据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以传票形式通知当事人出席。若原告收到传票后,无合理理由而未出席审判,或未经法庭允许在审理过程中擅自退庭,则法院有权将其视为撤回诉讼;若被告反诉,亦可同样予以缺席审判。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如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后,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审判,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提起离婚诉讼后,毋须申领离婚证书,因为离婚裁决书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能被视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威证明。凭借这份裁决书,当事人便能够轻松办理再婚登记、户籍变更等诸多事宜,同时也被视为个人婚姻状况证明的重要依据。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