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协助的下属怎么定罪
对于职务侵占罪案中协助实施行为的从属人员,是否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定构成共犯,这取决于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若下属知晓并且积极地协助上级进行了职务侵占活动,那么他们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决为共犯,从而面临相应的刑事制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需要根据自己在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职务侵占罪四要件依据是什么
在详细阐述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是犯罪客体——此种犯罪特指侵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其次,其客观表现形式即行为人以利用职位之便,实施了侵吞本单位财物并达到数额较高的程度;
3.对于本罪的实施者来说,应当符合特定主体条件——即限定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业的工作人员之内;在犯罪的主观态度上必须明确体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在思想意识层面上有携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之念。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中,援助或者帮助下级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应当被判定为共同犯罪行为,这主要是看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具体角色以及发挥的实际作用。如果该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故犯并且积极地投入到犯罪活动当中去,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共同犯罪分子,需要承受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共同犯罪行为必须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在具有共同犯罪意识的前提下,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才能够成立。各个犯罪分子都应该根据自己在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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