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必须有第三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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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绑架罪并不必然要求第三方勒索。构成此罪的关键在于,犯罪者非法利用被绑架者近亲属或其他相关人的担忧,这种担忧源于对被绑架者人身安全的顾虑。因此,无需第三方勒索,只要非法利用相关人员的担忧,即可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必须有第三人吗

一、绑架罪必须有第三人吗

依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文规定,其所涉及的绑架罪并未强调必須存在第三方勒索的情况。而要想构成本罪,则务必以非法利用被绑架者的近亲或其他相关人员对于被绑架者人身安全的担忧作为必要条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必须是要钱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绑架罪必须具备勒索财物这一要件。具体而言,有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行为人为勒索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的,或者将他人绑架作为人质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需注意,本罪属于重罪,其刑事量刑标准非常严厉。

其次,倘若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则可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在这个幅度内,但仍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

最后,若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不仅杀害了被害人,甚至还故意伤害了被害人,那么对于此类行为人,应当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已经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法律对此类罪犯采取了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规规定,实施绑架行为时,并不强制性要求涉及到第三方的勒索过程。要判定是否构成本罪行,其关键要素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如何非法地运用被绑架者身边亲近的家属或是其他关联人士的恐惧心理,尽管这类恐惧心理是源自于他们对于被绑架者生命安危的深深忧虑。因此,在未经第三方介入以进行勒索的情况下,如果违法分子利用了与案件相关人员的恐惧心理,同样可以构成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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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判处死刑的,依然判处死刑,否则,可以考虑杀害未遂的刑法规定,既不会导致刑罚过于严厉,也不至于轻纵犯罪,从而减少死刑适用。二是有利于处理绑架中止。由于免除处罚以没有造成损害为前提,为鼓励犯罪行为人中止犯罪,保护被绑架人的生命,做到罪刑相适应,对绑架中止的,在适用“处死刑”的法定刑的同时,还必须适用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因为绑架中止表现为在绑架过程中中止,绑架行为已经侵害了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属于造成了损害。三是更符合立法本意。若从字面上理解“杀害被绑架人”中的“杀害”,则有失偏颇,容易导致对那些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未遂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不能直接适用绑架罪的相关条款对其准确定罪量刑。虽然《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其法定刑为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死刑,但在具体量刑时,还要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原则。就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情况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并非特别严重,并非不能从轻判处,可以把这种情况视为一个可以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更符合立法本意,否则,应依法考虑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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