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有小孩无人照顾
当犯罪嫌疑人的子女失去抚养者监护之时,如果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将被允许进行取保候审:
2.被告人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通过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3.当事人由于身患严重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等原因而无法自由生活,或者是孕期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带来社会危险性的状况;
4.在案件审判期间已达羁押期限末尾,且仍未结案,需实行取保候审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侵占罪所涉及的金额如达到重大程度便不再予以提起诉讼,而是将其划归自诉案件范畴。在此类情况下,倘若行为人擅自将由他人委托保管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较大,经责令返还仍拒绝归还的,那么将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惩罚;若涉及金额巨大或是存在其它严重情节的,则可能被判处两年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若刑事诉讼被告的子女在其法定养育者丧失监护权的情况下,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即可取得保释候审资格:(1)有潜在的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2)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指控但获取保释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3)由于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期或哺乳期等原因需要获得保释候审并且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以及(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未结案,需要获得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