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实审怎么撤销申请
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授权申请前,申请人可自由行使撤销该专利申请的权力。若申请方决定撤回该专利申请,应递交一份《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须随附全体申请人共同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撤回许可证明文件,或是仅只需提交由全体申请人共同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即可。倘若选择聘用专利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务,则撤回专利申请的事宜应由专利代理机构负责办理,同时需附上全体申请人共同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撤回许可证明文件。在此特别强调,撤回专利申请是一项无条件的行为,不能附加任何其他附属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二、专利实审阶段一般多久
通常情况下,专利实审阶段会持续六至十八个月。作为加快进程的手段,专利实审可能最早于半年之内完成。专利实审,顾名思义,是由专利局针对申请案进行深入审核,不仅要着重审查其形式要件,同时也要分析其中的发明创新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的实质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关于专利实际审查撤销申请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在专利正式授权之前的任何时刻,申请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撤回自己的专利申请;其次,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一份《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且结合该声明,需要提供全体申请人共同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的撤回许可证明,或者仅提交这份声明本身也是可行的;再者,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来协助办理撤销事宜,代理机构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并在撤回过程中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撤回专利申请是一项无条件的行为,不允许附加任何额外的条款和条件。当以上所有步骤均已顺利完成之后,便意味着专利实际审查撤销申请已经圆满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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