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言攻击致人死亡犯法吗
依据现行法律条款,若有人滥用信息网络,恶意诋毁他人声誉,致使受害者或其亲属陷入精神错乱、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极端状况,则构成了明确的侮辱诽谤罪行,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语言攻击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针对言语攻击的不当举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相关法律条例,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即,对于公开场合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蓄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恶劣行径,将被判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如若情节较为严重,则会在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基础上,追加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针对言语造成人身死亡事件,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径,其中涉及到侮辱和诽谤罪。根据目前的法律条文规定,任何人滥用互联网功能,恶意贬损他人名誉,从而导致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出现精神错乱、自残乃至自杀等极端情况,均可被视为构成了侮辱诽谤罪。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们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保障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人格尊严,对于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行为,我们都应该予以强烈谴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