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罪的案件的确立与审理过程并非都充满艰巨性,但是它仍含有一定的复杂特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二百四十六条法律条款,诽谤罪的确立需要同时具备一系列特定的条件,其中包括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公开侮辱他人或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诽谤”的标准,以及其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若受害者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诽谤行为的存在及其严重性,那么案件的确立就显得较为轻松。
然而,倘若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却面临着搜集证据的重重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这也就意味着,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害者可能需要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来收集相关证据,从而可能会加大案件确立的难度。总的来说,网络诽谤罪的案件确立难度主要取决于受害者所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以及是否需要公安机关的协助。如果证据确凿有力,案件确立起来就相对容易;反之,如果证据不足,可能就需要公安机关的介入来协助案件的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网络诽谤罪不立案的标准是怎样定的
对于网上诽谤且未予立案的情况,首先应明确该诽谤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关于诽谤罪的所有要素,其次需确认负责的司法机构。
历经甄别后,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举报此种未予立案的行为,或是直接向法庭提起诉讼。
若网络诽谤致使他人人格尊严遭受严重侵害等情节恶劣者,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公安机关就有义务对该案予以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网络诽谤罪不好立案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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