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再审判无罪的可能性有多大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重新审理作出无罪判决的可能性,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所具备的证据是否充足,以及在审判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错误或是出现了新的证据等因素来综合评估。如果经核实发现原有的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实质性的错误、所提供的证据尚不充分、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时出现偏差,甚至是在审判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法院有权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
然而,由于每一起案件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概率值。
值得注意的是,重新审理并不代表必定会做出与原判决不同的判决结果,而是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确切地说,这是不可以的。
根据定义,所谓“累犯”,是指那些曾因被裁定处以有期徒刑或以上的刑事处罚而遭受过严厉惩戒的犯罪行为人,当其所受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获得了赦免之后,如果在五年内再次实施应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的犯罪行为,则构成累犯。
然而,对于危险驾驶罪而言,由于该罪行的最严重量刑仅为拘役,显然并不符合累犯所设定的前提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再审判无罪的可能性有多大”,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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