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这一定义而言,调解书亦包含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此条款中所提到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特指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程序作出且具备执行内容并且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此外,人民法院为了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书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而作出的裁定,同样属于本条款所规定的裁定范畴之内。因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亦应当被视为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的犯罪对象,即当行为人拒绝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且情节严重时,其行为亦将构成拒不履行裁判裁决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拒绝履行裁决条款行为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类别是何种呢?答案为:
此类行为正式归属于刑事类别的侵扰司法公正犯罪范围内。具体而言,对于拒绝履行之违法事件的审理权均归属于各级法院。若只需对犯罪行为性质较轻者给予适当处罚,具体情形通常由法院自行处理;而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抗拒行动且情节尤为恶劣,则法院将会上报给当地公安部门进而展开调查和侦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包括调解书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