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警罪是否要异地受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关于袭警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袭警罪的案件审理并不仅仅局限于异地进行。这部法规中并没有对袭警罪的案件审查地点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是着重强调了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要素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刑事责任。因此,只要行为人在我国境内实施了以暴力手段攻击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行为,无论其发生在何地,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袭警罪,并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袭警罪是否要求明知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袭警罪是指针对公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采取暴力、威胁、诽谤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干扰和阻碍公务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在此类犯罪中,并不要求攻击方预先了解到被攻击对象的身份信息。因此,倘若攻击者实施了上述所列举的不法行为,则他们将承担潜在的犯罪风险。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假如在袭警事件发生之时,攻击者有充分的理由确认受攻击者并非警察或其他公务人员,那么在特定的情境下,可能会考虑适当减轻或免除对相关罪行的刑事责任。对于具体情况的判断以及相应决策的作出,应当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审判实践的经验积累。总而言之,袭警罪的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攻击者是否熟悉被攻击对象的个人情况,而主要关注的是攻击者是否对公务人员执行公务造成了实质性的干扰或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第五款【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严重危害行为。
根据我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于袭警罪这一特定罪行,案件审讯的地点并不仅限于异地展开。在此部相关法律规范内并未给袭警罪的审讯地点设定确切的定义和要求,反而更加注重对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要件及其应负刑事责任的明确阐述。因此,只要行为人在我国境内采取暴力手段攻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不论此种行为发生在何处,均有可能被判定为袭警罪,且当地公安部门将按照法定程序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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