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小孩偷银行卡玩游戏,如何申请退款
未满八周岁的青少年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他们对虚拟物品进行充值的行为被视为无效,此时,父母亲有权向游戏运营平台主张权利,要求退还为孩子充值的款项。然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时,他们将具备有限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时适度地进行虚拟物品充值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涉及到较大额度的充值行为,则必须得到家长的明确同意或者事后的认可才会生效。如果家长不同意或者没有给予承认,那么此类行为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家长仍然有权利向游戏运营平台提出申诉,要求退还已经充值的款项。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未成年小孩游戏充值,可以退还吗
该款项是否能够顺利收回,需根据实际情形而定。若未成年人是借助自身所持有的手机与账户完成了充值操作,理论上讲此款项应可追回。反之若未成年人使用了父母亲的手机及账户进行充值,则其所支付的款项究竟能否被退回则仍需依赖与游戏运营商间的有效协商。鉴于众多未成年人均存在为游戏充值的行为,且大部分情况下他们都是借用父母的手机进行充值,因此,究竟是未成年人自行充值,抑或是家长代为充值,始终是引发争议的焦点所在。因此,在向游戏服务提供商提出退还充值款项的请求时,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以证明确实是由未成年人实施了充值行为。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二)不得为未经审查或者备案的网络游戏提供交易服务;
(三)提供服务时,应保证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并绑定与该用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四)接到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通知后,应当协助核实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经核实属于违法交易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终止交易服务并保存有关纪录;
(五)保存用户间的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等信息不得少于180日。
在不满八周岁的儿童中,他们尚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其进行的虚拟产品充值将被认定为无效操作,作为父母的监护人,他们有权利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然而,当孩子达到法定年龄八周岁以后,尽管依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一些数额较小的充值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合法行为;但是,如果涉及到较大金额的充值,则必须得到家长的明确同意,否则该充值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充值行为已经发生,只要家长提出异议,那么该充值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无效,并可以通过向相关平台申诉来申请退款。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