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还要做析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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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协议签署后,需根据财产性质进行分割。不动产如房产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其他财产如车辆、存款等按协议约定分配。只要离婚协议条款合法且双方诚实表达,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签署离婚协议后仍需进行财产分割,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有离婚协议还要做析产吗

一、有离婚协议还要做析产

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必须按照各类别财产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区分对待。比如,对于房产这类不动产的所有权确认,我们通常采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方式进行权属划分;而对于其他种类的财产,如车辆、存款等,则可以参照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条款进行详细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离婚文件中的各项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诚实且合法的表达,那么这些内容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去法院申请离婚

当经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达成之后,倘若并未在合法范围内依据离婚协议履行离婚相关手续进行登记,便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实现离婚之目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条件便是根据该份协议完成了离婚登记的程序。在尚未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之时,即意味着这份离婚协议尚处于未生效状态,每一个合同关联方均有权对其效力提出质疑,继而直接提交至法院启动诉讼程序以解除婚姻关系。相反地,若已按照此份离婚协议成功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当事人则无法再次选择向法院提起针对离婚事宜的申诉,但他们仍有权利进一步就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争议请求自司法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完成离婚协议的签订之后,尚须依据财产之性质,对其加以合理划分和处理。关于不动产类财产,例如房地产,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否则其权利无法得以实现;至于其他财产,诸如汽车、存款等,则应依照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配。只要离婚协议的各项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双方当事人都能够诚实守信地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这份协议就会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在完成离婚协议的签订之后,仍然需要对财产进行进一步的分割和处理,以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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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家析产的注意事项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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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协议公证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分家析产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分家析产属于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离析的法律行为,分家析产可适用财产分割这一原则。 申请办理财产分析的公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提交财产分析协议书(分离家的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件。如果法定应分得财产的权利人中有放弃应得财产的,应向公证机关提出放弃财产的证明书。公证机关在办理财产分析公证时,还应审查以下事项: ①共有时,要按照共有人的协议进行。 ②共有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清单和债务清单是否完备。 ③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否本着团结和睦、互让互助的精神,协商处理;对老幼病残者不同给予了适当照顾。 ④公证证明分割财产的家庭协议书,应同时规定老人在寿终以前子女应尽的。如有不尽义务者,就取消其利,以促使各方都能履行协议,减少日后纠纷。 公证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农村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分家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4、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5、证人姓名;
6、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7、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分家析产协议书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系下列立约人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甲方之_________于_________年病故,遗有楼房_________栋共_________间,存款_________元及家具衣物等。_________均己结婚,共同一起生活。现在_________均愿分家单过,甲方商得子女同意,并请_________作证人,根据每个子女的人口和经济状况,达成分产契约如下:
一、甲方分得_________。
乙方分得_________。
丙方分得_________。
丁方分得_________。
二、走廊过道共用。
三、各人原居室衣物归个人所有。
四、甲方之_________所遗衣物已分清。
五、甲方百年后,所遗房屋归丙继承,其他衣物和存款由乙方和丁方共同继承。
六、以上所立各项各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证人在场,今后各自分居单过,永无争执。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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