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殴派出所签完笔录后还会坐牢吗
如若因纠纷而引发的打架事件须经交付公安机关,对此公安机关有责任选定由合法的法医鉴定中心来实施法医学上的鉴定工作。若最终鉴定结果判定为轻伤及以上等级,则意味着涉案人员涉嫌犯下故意伤害罪行。
此时,公安机关将立案开展调查工作,待案件调查终结后再转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经过严密的审查过程后,检察院将会向当地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最后,法院会依据事实与法律进行裁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互殴派出所拘留一方还是双方的案件
关于参与斗殴事件中哪一方将受到拘留惩罚的问题,需要依据个案中的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判别,其中包括事件的发起原因以及所产生的相应后果等方面。对于斗殴行为,若其情节较为轻微,且并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下,经过相关调解机构的妥善处理,可免于行政处罚,自然也就无需面临拘留的境遇。
然而若是因该类事件导致双发均为轻度伤害,双方便会因此受到行政拘留,具体的拘留期限通常不超出十五日。极端状况下,倘若某一方已达到轻伤程度,另一方则需承担刑事责任,有可能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当然,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双方伤害程度皆为轻伤,那么他们将共同面临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在互殴事件的派出所笔录完备之后,若经法医鉴定确认涉及到轻伤乃至更重程度的伤害,涉事人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此类案件,相关公安部门会立即进行侦查并依法追究责任。待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案卷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如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最后,由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判决。因此,涉事人员仍然有可能面临着被判刑入狱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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