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岁以上少年办理身份证在哪办
年仅12周岁的未成人若需要申请办理个人身份证件,则应由法定监护人陪伴,携带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相关申请手续。关于如何具体操作身份证件的办理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陪同至常驻人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其次,在工作人员对所有材料核实无误后,将采集申请人的图像信息作为附属文件;
第三步需要填写一份详实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然后,工作人员会对以上准确无误的资料进行再次核对纪录,并录入申请人的手指纹信息;当所有环节均已顺利完成后,将支付证件的制证费用,并按照既定时间约定领取个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12岁以上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行法例明确规定,年龄介于十二岁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若在实施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中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严重伤残且其手段极其残忍并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只要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启动追诉程序,此类案件当事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类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个案中,如果被告人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依法应给予其从宽处理甚至减轻处罚的优待。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而言,在申请办理个人身份证时,必须由其合法监护人全程陪同,携带着相应的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整个操作流程如下所示:首先,需要到常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业务办理;其次,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同时对申请人进行图像信息的采集;随后,申请人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将信息输入系统;最后,申请人需进行指纹验证,并支付相应的费用,按照约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个人身份证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