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杀人罪多少条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条款主要包括了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以及第二百四十八条和第二百八十九条等。
其中,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即为故意以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犯罪者将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而如果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故意杀人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蓄意谋杀罪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于:
首先,该犯罪行为必须包含剥夺他人合法生命的情节;
其次,这种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被认定为非法性质,也就是说,其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直接性故意杀人罪称之为已完成型,其既遂条件是展现案犯已经成功使被害者丧失生命;而间接性的故意杀人罪亦须有被害者失去生命这一情况才能被判定。
然而,在进行最终判断时,必须要明确证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危害行径与被害者殒命的后果之间确实存在着必然的、不可替代的联系,这样我们才能依据事实认定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罪责。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之中,有意伤害他人生命的严重罪行被涵盖于诸多的法医法规条文,包括但不限于第二百三十二条及其他相关规定。这种新行为形式是故意使用非法方式,剥夺他人的宝贵生命,这类触犯了刑法的人,将会遭受严厉的刑事处罚,可能会导致他们面对死刑、长期坐牢,甚至是长达十年或者以上的有期徒刑之刑罚。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犯罪者来说,他们也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是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