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办不了银行卡怎么办
倘若由于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而导致无法正常办理银行卡,可尝试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首先应主动联络当地警方,了解相关情况并寻求他们提供的协助;其次,若有可能的话,不妨考虑重新申领新的身份证件,然后利用新证件来申请办理银行卡;此外,也可以尝试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看看能否通过使用家庭成员的银行账户来实现工资发放;当然,还需要耐心等待惩戒期的结束。通常来说,此类惩戒期限为五年,在此期间内可能无法在新银行开设账户,但是可以尝试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探讨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是否能够顺利开设工资卡账户;最后,虽然这并非最佳选择,但部分地区性的银行或许会出于业务拓展的需求而对金融惩戒规定有所忽略,从而为您开通相应的账户。然而,此举并不具备绝对的保障效果。请注意,以上所述的应对策略其实际效果可能会受到个体具体情况的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与警方或者相关法律机构取得联系,以便深入了解自身的具体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解决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健全单位客户风险管理。支付机构应当健全单位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根据单位客户风险评级,合理设置并动态调整同一单位所有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总限额。
支付机构发现单位支付账户存在可疑交易特征的,应当采取面对面、视频等方式重新核实客户身份,甄别可疑交易行为,确属可疑的,应当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无法核实的,应当中止该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对公安机关移送涉案账户的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员开立的其他单位支付账户,应当重点核实。
二、帮信罪办卡地有无管辖权
帮信罪的司法管辖权如何明确界定?所谓“帮信罪”,其实质即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在刑事法律框架内的管辖范畴主要体现为侦查管辖及诉讼管辖两个方面。
其中,关于侦查权的行使,应归属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而针对诉讼权的实施,则应落在涉案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手中进行审理。若经审查认为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更为适宜,亦可将此项权力赋予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若您因涉及"帮信罪"受到影响导致无法成功办理银行卡,建议您考虑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及时向警方报案并寻求协助以深入了解相关事宜;其次,若具备相关条件,可选择更新身份资料并再次申请办理银行卡;再次,若有可能的话,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使用家属账户来接收工资款项;第四,建议您耐心等待五年内的相关处罚期满,在此期间积极与其取得联系并争取得到银行部门的谅解,以便在适当的时候重新开设工资卡;最后,针对某些特殊情况,部分银行或许尚未严格执行相关惩罚措施,但请注意,这并非常规途径。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务必先行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以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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