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获利算开设赌场罪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未产生任何盈利之时,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推断出是否属于开设赌场罪。一般而言,若存在此类行为时,可依据开设赌场罪进行惩处。具体来说,倘若有人通过赌博机开设赌场,并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若知晓他人正在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同时仍为其提供诸如维修等技术协助,那么同样将构成犯罪:1.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10台的;2.设置赌博机数量在2台以上,且容留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的;3.在中小学校周边地区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2台的;4.违法所得累积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5.赌资总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6.参赌人员总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7.因设置赌博机而受到行政处罚之后,在两年之内再次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5台的;8.因赌博或开设赌场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之后,在五年内再次设置赌博机数量超过5台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则需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没有获利可以定非法经营罪吗
对于非法经营罪量刑的问题,需要依据其特定的犯罪情节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细致的分析评估。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惩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因此,最终可能适用的刑罚期限,仍需由法院在综合考虑具体犯罪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后,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即便涉嫌经营未能产生利润的赌博业务,依旧可以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行。如果是通过赌博机器进行运营,并且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1.运营的赌博机器数量超过10台;2.运营的赌博机器数量超过2台,同时还容留了未成年人参与其中;3.在中小学校园附近运营的赌博机器数量超过2台;4.违法所得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5.赌资总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6.参与赌博的人数超过20人;7.在接受过行政处罚之后的两年时间内,再次设立并运营超过5台赌博机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