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保险30天之内不赔吗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设定的保险期限相对较短,往往不超过1整年度,且最多为3个完整年度或5个完整年度。然而,某些意外事故所引发的潜在损害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方可得以确认。为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别设定了一项责任期限的约束条件,即只要被保人在保险期限之内遭遇意外伤害,从该意外伤害产生之日开始计算,直至责任期限结束之日(通常为90天、180天或1整年份)之间因该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等严重后果,保险公司都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在保险期限已过,但只要责任期限尚未结束,保险公司仍需履行其赔偿义务。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人身意外险包括哪些范围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即是被保人在合同期限内因遭受非自愿、来自外界、突发且无法预见的意外事故,从而导致身故、身体残疾、产生医疗费用支出或者暂时失去工作能力等情况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相应保险金额的一种保险产品。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人身保险的承保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一年,最长期限为五年。然而,对于某些由于突发事件引发的严重后果可能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予以准确认定。因此,为了妥善应对这类特殊情况,我们特别设计出了一种责任期限。在这段期限内,若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非人为引发的意外伤害,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直至责任期限届满为止(例如90/180天或者是一整年),无论是导致身故还是残疾,保险公司都必须按照约定进行理赔。即便保险期限已经结束,只要责任期限尚未到期,保险公司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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