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派出所拿身份证需要本人吗
您既可亲自前往领取证件,亦可通过委派代理人进行代取。具体流程如下:
1.如若申请人希望自行领取,请您携带好《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且严格按照安放于《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注明的时间,前往指定的相关派出所户籍办公室核对和验证手指纹信息,然后顺利地领取您所需要的居民身份证。
2.如果情况特殊,例如由于种种原因,您无法亲自前往领取,这时您可以选择委派他人进行代领。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亲自前往户籍窗口进行证件的核实,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形下,可由与您同户的年满十八周岁且与您直接血缘关系的成年亲戚携带好《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到您所在的派出所领取。而您自身则应在收取拟领取的证件后一个月之内,携带证件至您附近的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必要的审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去派出所开流动人口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如欲进行流动人员的居住登记以及申请居住证件,请务必准备好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比之更具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有生育需求的妇女而言,则需额外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申请者本人应当亲至户籍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并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人像信息采集环节,或自行提供合乎规定且为近照的免冠照片;
同时,如果申请人正在与某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也需要向派出所提供相关的劳动合同文件。
3.若确实因特殊原因而无法亲自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的事务,申请人可委派他人代理申请。受托人必须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具有同等效用的身份证件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您可以选择亲身前往派出所领取身份证件,或者授权给他人代理接收相关证件。当您决定亲自领取时,请确保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且严格按照指定的日期和时间段抵达派出所进行指纹核验后获取身份证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达派出所,您也可以委托同一户籍成员中的成年人亲戚代表您取回证件。但在此之前,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书面授权委托书。此外,为了确保领证流程的安全性,我们建议您在收到并确认所领取的证件无误后,于一个自然月内在派出所进行核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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