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怎么赔偿
在校期间发生的两起未成年人间因争执而引发的肢体冲突或互殴事件中所产生的伤害赔偿问题,应依照法律规定,由侵权方或侵权行为的实施者向受害人全额支付其所垫付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由于接受治疗及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必需且合理的费用。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
然而若发生学生在校园内部斗殴,而学校却未采取任何对应措施的情况时,受害者或监护人均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此事,并请求追究相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倘若学校依然未能妥善处理,他们还可继续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求援。对于可能存在的校园暴力事件,如果学校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疏忽之处,从而使其对学生间的斗殴事件缺乏必要的管控与治理,以致于最终导致学生受伤,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学校理当在过错范围内负起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两个小孩的离婚抚养权
在处理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有如下几种计算方式: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法院就会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条款出具判决书;
其次,若父母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遵循独生一养的原则做出宣判;
再者,当涉及的子女年龄在两岁以下时,一般而言,母亲将担任监护人。对于年长于两岁且低于八岁的孩子,法院将会依据最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为原则来作出裁决。
最后,对于年龄大于八岁的儿童,法院会尊重他们本人的意愿和想法,并根据这些信息来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未成年人之间,因争端所触发的肢体碰撞或者相互斗殴而产生的伤害,其赔偿事宜皆应当按照侵权方负有全部赔偿的义务,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用、交通运输费用以及营养补助等相关支出。若是涉及到学校方面未能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那么受害一方有权向学校进行反馈,并对其可能存在的责任进行追责,如有必要,还可以寻求教育主管部门的援助。如果学校在日常管理中疏于监督,从而导致学生遭受伤害,那么学校应当在其过失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