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获利算帮信罪吗
此案不涉及帮信罪,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定义为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依然为其实施该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相关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服务。若在此过程中并未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仅出于善意帮助他人,且对对方所从事的非法犯罪活动毫不知情,通常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帮信罪。然而,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根据具体行为表现以及主观上的明知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没有获利可以定非法经营罪吗
对于非法经营罪量刑的问题,需要依据其特定的犯罪情节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细致的分析评估。关于非法经营罪的惩治,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因此,最终可能适用的刑罚期限,仍需由法院在综合考虑具体犯罪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后,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帮信罪必须满足三个必要条件,即嫌疑人必须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同时还必须为之提供技术、设备或者服务等方面的支持。然而,如若没有涉及到经济利益,并且行为人并非有意提供支持,也不了解其中的具体情况,那么通常不会被判定为触犯此项罪名。然而,在实际案件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的具体细节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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