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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还了一部分剩下的钱怎么写条
关于借贷一事,若已偿还部分贷款而尚余未偿部分,您可参考以下三种方法进行处理:
首先,您可选择将原借据回收,再根据剩余欠款金额重新撰写相应的借据;
其次,您也可以请求出纳方开具一份正式的收条,在此情况下,原有借据无需做出任何更改;
再者,您还可以在原本的借据上附注详细的已付款项信息,随后签名确认。
此外,借款合同通常应包含以下几个基本条款:如借贷种类、使用货币币种、具体用途、借贷额度、利率标准、还款期限以及具体的款项支付方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贷款人有权与借款人就借款事宜约定利息,但约定的利率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得超出适当的范围。如双方对此并未作出相关约定,则该笔借款将视为无息借贷性质。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款还完显示逾期是多久
1.在部分情况下,银行提供给贷款账户一段特定的宽限期限,这个期限通常为三个自然日内。在这样的前提下,若借款人未能如约偿还贷款,即便只是延迟四个自然日,也将被视为逾期行为。
2.
然而,在另一些情况下,银行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宽限期。在此种情形下,只要贷款人未能在还款日期过后的第二个自然日完成还款,便可被认定为逾期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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