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借条一百万实际转账50万怎么办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所主张的转账款项无法达到与借据记载的欠款数额完全相符的地步。针对此类案件,法院通常会采取两步走的策略进行审理判决:
首先,若原告能成功证明存在超出借据所载金额部分的现金交付行为,那么法院将依据借据约定的金额做出最终判决;在此过程中,原告需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并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现金收款的事实,比如现金收据、交谈内容的记录、得到被告确认的电话录音(其中包括被告已经实际接收现金的明确表述)、原告在金融机构提取现金的相关凭证及其与债权产生时间的匹配程度等等。只要原告能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法院便会采纳并支持借条中所载明的欠款金额作为判决结果。
其次,若原告在上述辩解环节未能对欠款金额的不符之处给出合理解释,并且仅仅坚持声称确实存在现金交付,而被告又并未予以认可的话,那么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法院很可能无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主要是因为当前社会上存在着诸如虚假诉讼、欺诈性贷款等诸多因素,使得法院对于民商事纠纷的审查标准更加严格;尤其当借据所载款项超过实际转账数额时,往往意味着存在诸如预扣利息、手续费等非法行为,这些都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作为判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有借条能起诉成功吗
在进行法律程序中,仅凭欠条便足以使您胜诉。然而,为了确保诉讼圆满成功,建议您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搜集并提交对方签署确认收到借款或通过银行卡转账等相关赔偿款项的凭证,以此来进一步印证您与对方曾发生过资金往来的基本事实,从而与欠条共同构成形成整案证据链的重要部分,为司法机构提供准确、有力的参考信息。这无疑将极大提高您赢得胜诉的可能性,也是防止被告人以事实为依据作出有效抗辩而导致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必要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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