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给公司的钱怎么要回来
1、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促使对方支付所拖欠之款项。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委托律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以维护自身权益;
2、此外,亦可选择委托律师向相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在法定的两年诉讼时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4、如有必要,还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而保障债权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借给公公的钱怎么证明没有借条
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形下,籍由其他相关证据来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譬如支付款项的转账记录、知情者的口头陈述、涉及借款事项的手机短信息或电子邮件往来以及相应的录音录像资料等等。关键在于构建起一套完整而连续的证据体系,以确凿地表明实际发生了借贷行为。此外,倘若借款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实现的,那么相关银行的流水账目无疑可以充当强有力的证据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