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吃外卖闹肚子怎么赔偿
如果因食用外卖食品而导致身体不适,消费者除了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之外,同时也有权要求食品制造商或销售商支付相当于商品价格十倍的赔偿金,或者赔偿消费者所遭受损失数额三倍的资金;倘若消费者所获得的赔偿金无法达到一千元那么高,则法律规定其最高赔偿限额应为人民币一千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二、吃外卖吃的拉肚子能索赔么
在消费者因食用外卖导致腹泻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利向商家索求赔偿。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生产者或经营者生产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或者商业经营中明知道该产品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进行销售,那么消费者不仅有权要求赔偿因购买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时还有权向生产者或经营者索要商品价值10倍或者实际损失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如果所增加的赔偿金额未能达到1000元,则以1000元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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