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艾滋病犯人判几年不收监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司法程序中不会被纳入罪犯之列进行拘禁或判决执行,而是适用监外执行的规定。若其在监狱服刑期间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将依法送至专门设立的监狱医院接受治疗和护理。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定条件确实需要监外执行的罪犯,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之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权归属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而在交付执行之后,则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上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艾滋病治疗费用国家全部报销吗
关于艾滋病保险的报赔情况,一般的医疗保障政策均会涵盖在内。
具体来说,在医保的规定范围之中,参与医保的"艾滋病"患者在接受门诊的抗艾滋病病毒以及针对可能出现的合并感染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将按照每位参保者每季度固定的1000元标准,以定额形式由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支付并负责使用;而对于此类病人在住院期间所发生的与艾滋病疾病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由他们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额外支出,则将会由规模较大的医疗援助基金会再次支出其中的65%来给予相应的救助。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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