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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死后有继承权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已故子女并无继承权。
然而,若被继承人之子女早于其父母离世,则可由该子女之直系晚辈血亲代为行使继承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者可以分为两类:
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涵盖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以及外孙子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子女死亡了欠的债父母要还吗
然而,当父母依法承袭了遗产后,他们须依照相关法规,在继承所得的遗产范围内,向被继承人的债权人清偿其应承担的债务责任。然而,如若所负债务超过了遗产总额,那么父母便无需替子女偿还超出部分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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