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在外地过世怎么处理好
对于老年人在异地离世的情况,他们的亲属可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死亡证明文件。
同时,若选择将死者遗体进行火化处理,则需妥善保管由殡仪馆所开具的火化证明,以便于在日后的销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下是关于办理死亡登记及户口注销手续的详细信息:
首先,需要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提出书面申请;
其次,必须提交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查→完成办理手续。办理时限为当场办理完毕,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老人在养老院自缢身亡,院方有没有责任?
察视敬老院是否尽到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当老年人被送进敬老院之后,作为提供服务的主体,敬老院便依法肩负起保障老年人身心安康、维护其生命安全的重要责任。
这就要求敬老院具备实际能力且全力以赴地避免一切可能危及老年人生命健康的潜在风险因素,同时,当危机或潜在危险发生之际,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与阻止,避免事件扩大,以防产生不可逆转的恶劣影响,否则敬老院应付全部过错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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