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被传唤者有较高的可能会面临为期15日以内的拘留惩罚。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严格规定,罚款锁定在500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
然而,若违法行为持续超过2年的时间,则将免于受到处罚。从法律程序角度来看,派出所的操作存在违规现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若超过6个月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公安机关有权停止执行处罚。因此,您所描述的情况已经超出了这个期限。我们建议您直接与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局取得联系并进行申诉,以了解能否通过此途径直接终止相关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二、嫖娼已经处理了,但与其他女的又嫖娼,还要处理吗
在曾经有过多次嫖娼行为且受到了相应处罚的情况下,再次进行此类活动仍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嫖娼行为者,由公安机关给予十日至十五日的拘役,同时可以罚款五千元以下;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应从严处罚,处以五日以内的拘留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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