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抑郁症能否取保候审
对于已经被确诊为抑郁症并存在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若仅患有抑郁症而未导致其日常生活无法自行料理,这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能申请:
(1)根据其涉嫌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能单独适用附加刑;
(2)预计所面临的最高刑期超过有期徒刑,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现实威胁感;
(3)当原告身患严重疾病影响到正常生活能力,或者正处于妊娠期间或哺乳期,亦或是正在照料不满周岁的婴儿时,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
(4)最后,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由于案件仍然未能结案,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保障被告人人权。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抑郁症患者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时,这种行径不仅触犯了法律,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倘若打人者对受害方造成轻微伤势,那么将会面临到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此类情况,通常会给予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惩罚,并且同时需支付二百元人民币至上五百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用以惩戒违法者。而倘若施暴者给他人留下的伤势较重,达到轻伤乃至更严重后果的程度,那么他们就有可能涉嫌犯罪,其中最常见的罪名便是故意伤害罪。在这种情况下,法庭通常会判处施暴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严厉刑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