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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履行赔付义务之际,投保人有权利选择以下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协商调解:投保人可积极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寻求符合公平正义原则且双方均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2.仲裁裁决:若协商无果,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依法强制执行。
3.司法诉讼:在协商及仲裁均告失败的情况下,投保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山东保胎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当女性员工在怀孕阶段遭遇了健康问题或者胎儿生长状况不佳之时,恳请您批准她休保胎假期,这通常会持续一个月份左右。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就目前所知,法律并没有对这种情况做出明确的限定。
另外,身怀有孕的女员工如果在正常的工作时间段内需要进行产前检查,那么相关的检查时间也将被计算入她作为劳动者所付出的工作时间之内。
再者,如果这些女员工在怀孕尚未满四个月便选择流产,她们可以享受为期为15天的产假;但若已经怀孕满四个月甚至更多,选择流产的话,则可享有总共42天的产假福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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