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证据不足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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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遇保险公司拒赔,投保客户可依法维权: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争取公正赔偿;若无果,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强制执行效力;仍不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意外险证据不足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一、意外险证据不足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在遇到保险公司对于理赔事宜的拒绝处理之时,投保客户可依据法律程序,采取以下相关之维权行动:

首先,客户可以尝试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积极地协商以达成合意的解决方案,从而获取合理且公正的赔偿金额

其次,客户还可以选择递交至保险公司所归属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此过程中,仲裁裁决具备着强制执行的效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客户则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包括车祸吗

1.一般而言,意外险所提供的理赔范围涵盖了车祸等交通事故范畴。依据保险合约规定,意外险所覆盖的,乃是突然发生、非故意引起,且并非由疾病引发的身体损伤案件。在此基础上,发生在道路上的车祸往往均能够满足上述保险要素与要求。故此,倘若被保者遭受车祸所导致的身体伤害,保险公司便需要依照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履行理赔职责。然而,假如车祸系由投保人蓄意制造或被保者蓄谋自杀而促成,这种情况往往将无资格获得意外险的赔付。

2.除此之外,人身意外险更注重保护被保者本人的人身安全,不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进行赔付;而车辆保险则囊括了对人类伤害以及对车辆损坏两种方面的赔偿责任。因此,究竟是否应该受理理赔申请,仍须根据特定的保险合同及免责条款进行具体分析研讨才能加以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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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保险金拒赔如何维权
意外事故保险在进行赔付的时候,首先要确定是意外而不是疾病。如果死亡,赔偿100%的保额。如果伤残,根据伤残等级表,赔偿对应比例的保额。如果意外造成残疾,还可以申请意外伤残险的理赔。意外医疗险是在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范围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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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保险金拒赔如何维权
意外险理赔启动时,首要判断是否确为意外。身故则全额赔付保险金,残疾按伤残等级比例支付。意外伤残险对残疾提供保障。意外医疗险限于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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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证据不足怎么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求重新,若当事人坚持的,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2、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 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容易混淆。驳回诉讼请求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驳回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发现原告的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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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意外险拒赔如何维权
当保险合同理赔遭拒,您可寻求专业保险代理人协助,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总部投诉。若争议仍未解决,您有权向所在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合理合法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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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逃案件证据不足怎么办,网逃案件证据不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会自动取消。在嫌疑人归案前一般不会因为证据不足撤销追逃。但如果确有证据能够证明不是嫌疑人作案,或者证据不足,公安也会撤销追逃。 一般来说,公安只有确定一个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且该人在逃时才会网上追逃。所以如果被网上追逃,就基本上可以确定为犯罪嫌疑人了,一般来说证据是比较充分的,证据不足的情况不常见,而且证据是否充分一般要等嫌疑人归案后才能确定。 网上追逃上网程序 1、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 2、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3、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网上追逃撤网程序 1、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2、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 3、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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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怎么办网逃证据不足怎么办,如果网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会自动取消。在嫌疑人归案前一般不会因为证据不足撤销追逃。但如果确有证据能够证明不是嫌疑人作案,或者证据不足,公安也会撤销追逃。 一般来说,公安只有确定一个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且该人在逃时才会网上追逃。所以如果被网上追逃,就基本上可以确定为犯罪嫌疑人了,一般来说证据是比较充分的,证据不足的情况不常见,而且证据是否充分一般要等嫌疑人归案后才能确定。 网上追逃上网程序 1、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 , 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 2、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3、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 网上追逃撤网程序 1、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2、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 3、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有哪些
1、《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这里,条例没有使用“工伤”这一概念,而用“致童工伤残”的说法,其隐含意义在此可以理解为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
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从这些规定看,童工伤亡的赔偿不需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赔偿。作为受到伤害的童工方,可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二、不属于童工的情形
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
(1)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的;
(2)利用寒暑假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3)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未考入初中的满13周岁的少年,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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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赔证据不足怎么办
面对保险公司拒赔,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协商,明确诉求并合作寻解。若争议较小,可调整条款或重新商议。若认为拒赔不公,可申请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如中国仲裁协会等,诉讼需提交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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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有哪些
1、《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这里,条例没有使用“工伤”这一概念,而用“致童工伤残”的说法,其隐含意义在此可以理解为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
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从这些规定看,童工伤亡的赔偿不需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赔偿。作为受到伤害的童工方,可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二、不属于童工的情形
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
(1)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的;
(2)利用寒暑假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3)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未考入初中的满13周岁的少年,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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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意外险规定,被保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伤害,自杀、自残、犯罪、拒捕,酗酒、吸毒、酒驾、无照驾驶、驾驶无牌车辆,精神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身亡、残疾或严重灼烫,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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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搜集男方与人同居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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