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拒绝理赔有记录吗能查到吗
对于那些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遭保险公司拒绝承保的客户,保险公司将对此类事件进行详细登记备案。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普遍采用的核保程序主要涵盖了智能化核保、预先核保及人工核保这三种模式。
其中,如果投保申请人的智能核保与预先核保申请未通过审核,并不能简单地视为直接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他们仍然有机会向保险公司提出人工核保申请。
然而,倘若人工核保环节也未能获得批准,那么就可以理解为该投保人已经被保险公司明确拒绝承保。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将这类拒保记录妥善保存并归档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1.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保险,无论是何种保险业务,当该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其所享有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均为两年。这一时间起算的日期应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2.然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时,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限则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