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83人
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共一百一十九条,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法详细规定了各级公安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治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共计第一百一十九条。该法规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秩序,保障公共环境的安全与平稳,以及为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也对各级公安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处理治安问题时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规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侵占罪

侵犯财产罪并不适用治安处罚措施,触犯此罪的人士应面临刑事制裁而非治安管理处分。治安处罚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并不能惩戒罪犯。在我国,侵犯财产罪通常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总共多达119项条款,竭力维护社会的稳定性以及和谐发展,确保公众的财产安全得到全面呵护,并同时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相关组织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障。这部法律对于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事项有着详尽而具体的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坚实且有力的法律依据。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2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经失效,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种对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有何意义
[律师回复]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档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头上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 3、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统一、齐全。 4、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5、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 6、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 7、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和工具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严禁在施工围墙(档)外堆放材料。 9、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不得直接向街道排放。 10、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1 1、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一节,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节,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第三节,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第四节,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一节,调查,第二节,决定第三节,执行。第五章,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安全生产工作,文明施工及综合治理有何看法
[律师回复]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档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头上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 3、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统一、齐全。 4、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5、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 6、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 7、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和工具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严禁在施工围墙(档)外堆放材料。 9、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不得直接向街道排放。 10、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1 1、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是安全管理的范围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安全施工要点: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全体职工及各部门同心协力,把专业技术、生产管理、数理统计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为达到安全生产目的而采取各种措施的管理。
一、安全管理的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2.贯彻安全技术管理。
3.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组织安全检查。
5.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施工现场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特别是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定期考核。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制定达标计划,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安全技术交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验收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各职能机构和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自上而下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作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3.施工安全文件编制要求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法规和规章、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要求有:(
1)安全管理目标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目标协调一致;(
2)安全保证计划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将要素用矩阵图的形式,按职能部门(岗位)进行安全职能各项活动的展开和分解,依据安全生产策划的要求和结果,对各要素在本现场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案;(
3)体系文件应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讨论与协调,以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并按标准规定由上报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工程项目部满足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等进行确认,建立并保存确认记录;(
4)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

6)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

7)由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适合性。为了有效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可以根据项目施工的对象、特点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检查和处理(
1)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提供安全动态分析信息。(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教育内容(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种类(
1)安全法制教育。(
2)安全思想教育。(
3)安全知识教育。(
4)安全技能教育。(
5)事故案例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种类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压力容器操作。(
7)爆破作业。
4.安全生产的经常施工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5.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对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进行交流。(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文明施工要点: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3)积极推行CI战略,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4)现场要加强场容场貌管理,使现场做整齐、干净、节约、施工循序良好。5)施工现场要做到“五有”、“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三好”及现场布置作好“四整齐”。6)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畅通,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7)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周转材料多。施工垃圾多,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经清运后集中堆放,垃圾严禁向楼下抛扔。集中的垃圾应及时运走,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8)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有交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9)对于施工所用场地及道路应定期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10)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1)对一些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二、检查措施
1.检查时间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由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安全员、材料员、水电施工员、土建施工员等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要求每次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2.检查内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3.检查依据按《JGJ59-99建筑施工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J)及广州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检查方法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除此之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应针对上一次检查出的不足之处作重点检查,检查是否认真地作了相应的整改。对于屡次整改不合格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检查采用评分的方法,以百分制记分。每次检查应认真作好记录,指出其不足之处,并限期要求责任人整改合格,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落实整改的情况。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共有119条规定,旨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民众公共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法应时代需求而生,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确保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为社会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是安全管理的范围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安全施工要点: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全体职工及各部门同心协力,把专业技术、生产管理、数理统计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为达到安全生产目的而采取各种措施的管理。
一、安全管理的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2.贯彻安全技术管理。
3.坚持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组织安全检查。
5.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2.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施工现场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特别是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人员,应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定期考核。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制定达标计划,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有安全技术交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设施验收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等。
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各职能机构和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成自上而下覆盖各单位、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施工现场应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教育培训、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的作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

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3.施工安全文件编制要求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法规和规章、编制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要求有:(
1)安全管理目标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总目标协调一致;(
2)安全保证计划应围绕安全管理目标,将要素用矩阵图的形式,按职能部门(岗位)进行安全职能各项活动的展开和分解,依据安全生产策划的要求和结果,对各要素在本现场的实施提出具体方案;(
3)体系文件应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讨论与协调,以提高编制工作的质量,并按标准规定由上报机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工程项目部满足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等进行确认,建立并保存确认记录;(
4)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配备必要的资源和人员,首先应保证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力资源,适宜而充分的设施、设备,以及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风险的财务预算。

6)加强信息管理、日常安全监控和组织协调。

7)由企业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进行内部审核,验证和确认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适合性。为了有效准确及时地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可以根据项目施工的对象、特点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检查和处理(
1)检查中发现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提供安全动态分析信息。(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教育内容(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种类(
1)安全法制教育。(
2)安全思想教育。(
3)安全知识教育。(
4)安全技能教育。(
5)事故案例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种类有:(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压力容器操作。(
7)爆破作业。
4.安全生产的经常施工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5.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对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进行交流。(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文明施工要点: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3)积极推行CI战略,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4)现场要加强场容场貌管理,使现场做整齐、干净、节约、施工循序良好。5)施工现场要做到“五有”、“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三好”及现场布置作好“四整齐”。6)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畅通,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7)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周转材料多。施工垃圾多,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经清运后集中堆放,垃圾严禁向楼下抛扔。集中的垃圾应及时运走,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8)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有交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9)对于施工所用场地及道路应定期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10)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1)对一些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二、检查措施
1.检查时间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每周对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由生产经理牵头组织安全员、材料员、水电施工员、土建施工员等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要求每次检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
2.检查内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3.检查依据按《JGJ59-99建筑施工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J)及广州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评分标准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检查方法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除此之外,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应针对上一次检查出的不足之处作重点检查,检查是否认真地作了相应的整改。对于屡次整改不合格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检查采用评分的方法,以百分制记分。每次检查应认真作好记录,指出其不足之处,并限期要求责任人整改合格,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组应落实整改的情况。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扰乱国家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83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盘问和检查,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这一规定确保了公安机关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滥用职权和超时盘查的情况。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盘问和检查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什么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这一规定,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航空设施的完善是航空器飞行安全的重要保障,航空设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是保证机场正常运转和航空器正常起降的重要条件。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会严重影响航空设施的正常运转和航空器飞行的安全,最终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必须予以相应的惩罚。我国民用航空法、刑法等相关法律对盗窃或者故意损毁、移动使用中的航行设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这里的“盗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航空设施的行为。“损坏”,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的心理,实施不当的行为,从而致使有关航空设施的功能失去或者部分失去的行为。“擅自移动”,指行为人未经允许,而根据自己的意愿,将有关的航空设施移走、改变方向等行为。实践中,“航空设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飞行区设施,包括跑道、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地区、滑行道系统、机坪、目视助航系统设施、机场围界及巡场路、净空障碍物限制等设施。 (2)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包括航管、通信、导航、气象等设施。 (3)货运区设施,包括货运机坪、生产用房、业务仓库、集装箱库(场)、停车场等设施。 (4)航空器维修区设施,包括机库、维修机坪、航空器及发动机修理车间、发动机试车台、外场工作间、航材仓库等设施。 (5)供油设施,包括油品接收、中转、储存、加油及管网等设施。 (6)公用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制冷、排水、防洪、通信等设施,以及其他与飞行安全有关的各类设施。需要注意的是,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其行为对象只限于使用中的航空设施。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是指正处于运营状态的航空设施,如果该航空设施不在使用中,而是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或者尚未投入使用,则不构成本条规定的妨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是,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行为,是指航空器上的乘客强行进入驾驶舱,既包括不听劝阻执意进入,也包括经劝阻后又再次或者多次进入航空器驾驶舱。为了保证驾驶航空器不受干扰,驾驶舱与乘务舱、行李舱是分离的。而强行闯入驾驶舱的行为对航空器的正常运行危害特别大,容易干扰航空器驾驶员对航空器的操控,从而影响到航空器的正常驾驶。 三是,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行为,主要是指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经乘务人员的劝阻,仍坚持自己的意愿,故意使用可能会对航空器导航系统的正常操作产生一定的影响的器具、工具、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收音机等。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84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