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个税时,我们可以选择扣减爷爷奶奶为赡养对象,但这需要满足几个先决条件。
首先,爷爷奶奶的所有子女都必须已经过世,同时他们自身需达到年满六十周岁以上这样一个年龄要求。关于此问题的法律依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下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及公民养老六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具体来说,赡养老人费用中的“老人”一词在此种情况下特指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父母亲,或是子女皆已去世并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人可以退
申请退还个人民间所得税所需符合之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在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总收益低于人民币六万元,然而在日常缴纳个税环节中已经预先缴纳了相关税金;其次是在上年度具备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资格条件,然而却未能在预交税费的过程中将该项扣除考虑在内;第三种可能是由于在上年度的就业或退职状况以及某些月份无经济来源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使得前后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产生了差异;第四类情况则涉及到无正式就职单位的人士,他们仅获得来自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方面的收入,需要利用年度汇算来调整各税种之前的扣除额;另外第五点是关于上年度期间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的预扣预缴比率超出综合所得年度适用税率范围的问题;最后一条是指虽然在预交税款阶段已经实际付出或尚未充分利用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及最后一种可能性是存在满足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在预交税款环节并未成功进行相应抵扣等异常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选择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抚养对象所必须符合的条件是:所有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并且被赡养人的年龄需要达到或者超过六十周岁。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源自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所明确列出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我们将“老人”这个词汇特指那些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亲,或者是子女已经离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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