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由谁代管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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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成年子女继承财产,通常由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若父母无法履职,需由其他亲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担任监护人。遗嘱订立者可委任遗产管理者或遗嘱执行人代管。无论哪种情况,代管人创造的收益或权益均归子女,非为子女利益不得随意处置。
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由谁代管

一、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由谁代管

关于未成年子女在继承财产时由何者代为管理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如下的两种情况:

首先,若未成年子女在得到财产继承权益后,通常会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即父母代为管理这些遗产;

其次,若发生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过世或其已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特殊情形,那么可能就需要其他亲人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担任新的监护人,并负责妥善保管、使用该笔遗产。

另外,遗嘱订立者有权委任一位遗产管理者或者遗嘱执行人来代表未成年子女去管理他们应得的财产。经过对孩子自身需求和成长阶段的评估,遗产管理者或遗嘱执行人可以合理地安排财产的分配和运用,以确保孩子们的合法权益。这同样适用于上述提到的两种代管情形,在任何情况下,由监护人或其他人员所创造出的收益或权益都应当归属到未成年子女本身,不能被任何形式的侵占或挪动。

同时,法律明确规定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切身利益,否则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二、未成年子女偷家里面东西怎么处罚

稍轻的家庭内财物偷窃行为,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盗窃犯罪罪名成立。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行为,如年龄介于14岁至16岁之间者,可豁免拘留处罚,仅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高达500元以下的罚款处理;若年龄已满16岁,其涉及的窃盗行为将面临公安机关的五天拘留惩罚,并且有可能同时施予500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年龄低于14岁者,根据相关法规,可视情况予以免除处罚,但监护人需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对其进行严格的家庭管制教育。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继承权将由他们的父母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行使代为管理权。在特殊情况下,若父母无法承担此项义务,那么必须由其他亲属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来担任监护人。此外,遗嘱的设立者也可以自由选择指定一名遗产管理者或是遗嘱执行人来负责代管这些财产。无论如何,所有代管人在处理和运用这些资产所产生的收益以及权益,都应该全数归属给未成年子女本身,而不能以任何形式任意擅作他用,除非其行为是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经济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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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由谁代管
未成年子女的继承遗产应该由监护人进行管理。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应该有监护人行使民事行为能力,对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进行管理,未成年人成年后移交继承的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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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由谁保管合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代书遗嘱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有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字。
代书遗嘱具体有谁保管,法律暂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代书遗嘱可有继承人或者遗嘱人生前保管,如果有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由遗嘱执行人保管。
另外,在签订遗嘱的过程中要具备以下实质性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它财产无效。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依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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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请问代书遗嘱范文由谁保管呢?结合案例简要分析,我妈妈快要不行了,我想了解谢谢
[律师回复]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遗嘱的保管人,应该说遗嘱人把遗嘱交于受益人保管是可行的。也就是说代书遗嘱的受益人可以保管遗嘱。
  但,受益人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也就是说受益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字是不算作见证人的。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代书遗嘱的代书人、见证人资格说明如下:
  
①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②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③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④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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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继承遗产由谁代管
未成年子女继承财产,通常由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若父母无法履职,需由其他亲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担任监护人。遗嘱订立者可委任遗产管理者或遗嘱执行人代管。无论哪种情况,代管人创造的收益或权益均归子女,非为子女利益不得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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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继承遗嘱,遗嘱生效由谁执行
[律师回复] 1.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
2.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遗嘱生效由谁执行针对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3.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4.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你好父母的遗产由谁继承
[律师回复]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
2、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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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婶婶做点小本生意,上个月去外地进货,回来途中出车祸意外去世,两人的一双儿女都还未成年,家中有一处房产几亩地跟一些现金,城里还有一个店铺。现在要处理这些遗产,这种情况下子女未成年的继承的遗产由谁保管?
[律师回复] 未成年人继承遗产并不受限制,但如果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可能需要监护人代理。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未成年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三)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我的叔叔年龄很大了,其儿子需要对财产进行相关的继承,需要了解代位继承的问题,所以了解下代位继承权人死亡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所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三,主体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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