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向哪个部门申请
关于行政复议的申办职能部门,可参考下述具体内容:
首先,公民及法人等在面临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做出不公决定时,可寻求上一级行政部门的协助,包括该行政机关的上级地市级或省级人民政府;
其次,当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遭遇了市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不当决定时,亦可向这些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递交申诉申请;
最后,当行政复议申请人发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为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等高级别政府部门时,同样可以向这些行政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乃指,当行政相对人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有权依据相关法制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的深入审查,最终作出公正合理的处理决断。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初衷在于整顿行政主体所做出的错误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从而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行政复议申请暂缓拘留如何申请
在对于行政拘留不服,并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需暂停执行原决定。而若公安机关判断暂停执行行政拘留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那么被处罚者或其近亲家属应可以提名合适的保证人,或者按照每天200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这样行政拘留的决定就会暂时停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针对特定行政行为所产生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该行政行为的执行机构的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或是其所属部门进行提交。例如,对于市级以下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然而,若行政复议申请人认为国务院各部委或者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同样有权向上述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旨在于纠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从而有效地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