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查个人被起诉信息
1、当您接到12368发出的关于提起诉讼的短消息通知时,请注意其中包含了相关案件的立案编号,涉及到的开庭日期与时间,以及相关法律诉讼的收件法院及其案由等关键信息。该提醒通常是通过专线发送至您的通讯设备上;
2、如您收到由中国邮政署寄送的法院传票,这意味着您已经将面临法律诉讼。在此情况下,负责处理您案件的法院书记员将会预先进行电话联系以确认您的收件地址是否无误。对于在被告住所地进行诉讼的场合,书记员可能还会直接致电被告,要求其前往法院亲自领取相关文件;
3、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段内,上午8:00至中午12:00或者下午2:30至傍晚6:30这段时间内,您可以拨打12368热线进行咨询与求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怎么查个人婚姻状况
查询个人配偶信息的途径可以包括:
第一种是当事人可携带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查证;
如若因故无法亲临现场查阅,他/她亦可委派代表代为查询,但需递交由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种则是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为证实相关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得以持单位签发的介绍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资料;
第三种情况是律师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审理期间,将依法持有人民法院开具的证明文件及个人有效证件,有权查阅相关诉讼所涉及的婚姻登记档案记载;
最后一种是其他有关单位、组织和人员在满足特定前提条件下,特别是其查阅目的符合法规所规定的正当范围,双方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部门经过主管负责人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准许其查询相关档案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当接收到来自12368的短信通知您有诉讼相关事项需要处理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其中包含的立案编号、案件开庭日期以及法院归属和案由等重要内容。这一通知一般是通过专线渠道发送给您的。2.如果您收到了中国邮政寄送的法院传票,那就代表着您已经卷入了一场法律诉讼之中。法院书记员将会致电与您核实具体的送达地址。特别是在对被告行使管辖权进行诉讼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直接联系被告人要求其亲自前来领取相关文件。3.在工作日期间的上午8点至中午12点,下午2点半至傍晚6点半这段时间内,您可以随时拨打12368热线寻求法律援助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