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方出轨男方能要求什么补偿
若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不忠行为并导致离婚,则男方有权主张赔偿要求。凡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使得夫妻双方最终走向离婚,那么没有犯错的那一方都能依法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
(1)双方均已缔结或曾经缔结婚姻关系;
(2)男方已经拥有合法配偶而女方仍与他人保持同居关系;
(3)男方在日常生活中对另一半进行身体上或言语上的暴力伤害;
(4)男方的其他家庭成员遭受虐待或者遗弃。以上列举的这些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其形式可包含财产性损失以及非财产性的精神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女方出多少抚养费
1.子女抚养成人类别的抚养费用额度,应当依据子女成长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与家庭所在地区的经济生活水准而综合考量确定。
2.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者,其每月所应承担的抚养费标准一般可以设定在其每月总收入20%至30%之间;若同时需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则其抚养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适度提升,但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3.倘若当事人并无稳定收入来源,那么他(她)所应承担的抚养费金额便可依据该年全年总收入或者与其职业类别相适应的行业平均收入来进行确定,且参照前述规定的分配比例。
3.在存在特别情形的前提下,如遇到子女教育、医疗等紧急支出,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亦可在此基础上作相应浮动,适当调整或降低原本确定的比例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若女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行为不当,对婚姻造成了程度严重的破裂并导致婚姻走向终结,那么身为丈夫的男方有权利主张获得赔偿。在下列几种特定的情境之下,无辜遭受伤害者可以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正式启动损害赔偿的诉讼程序:该婚姻关系已经完成注册登记、男方持有合法的婚姻证书,然而女方却与其他异性非法同居、男方由于感情因素对女方施行暴力、男方家人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遭受到来自女方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侵害或者遭到极度的忽视。对于这个赔偿问题,它所涵盖的范围既包括了实实在在的金钱损失,也包含了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精神损失。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