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辱骂上司而遭辞退事件中公司需承担之法律责任,首先需审查相关证据资料以判断事实状况。若所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在辱骂行为中,是否已经触及到了严重的恶劣程度,进而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并参照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以及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评估该行为是否已经达到必须予以解雇的程度。若经查实,该员工确实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是否可以开除
在我们深入探讨员工守则这一范畴之前,需要明确指出,员工守则实质上是雇主机构为了日常运营管理所设立的企业内规。
然而,这些内部规则能够有效地约束所有员工行为,必须首先满足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是以民主方式创立并通过的,这个过程往往包含了全体员工或者代表全体员工利益的职工委员会的详细讨论与郑重决定。
第二,这些内部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并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政策的要求。
第三,从公布之日起,这些内部规则已经被全体员工知晓并且理解。当员工严重违反了符合以上三点要求的员工守则时,雇主机构有权依据此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只有当员工的违规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雇主机构才有权按照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同时,员工守则自身也必须严格遵守上述三个要素的规定。如果员工守则本身存在违法情况,那么自然无法依据其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涉及辱骂上级管理者并因此遭解雇之员工的处置事宜,公司首先需要对所有相关证据进行全盘搜集与审视,以精心衡量此类攻击性言语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给公司带来的声誉损害。根据现行制定的公司规约制度以及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的标准化操作手册,倘若某位员工其行为严重触犯有关规则,并且公司能够提供充分且确凿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公司理应依法行使自身权利解除与其建立的就业聘用关系,亦无需对此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费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