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看守所取保候审容易吗
在我国,实施取保候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因为它需要符合严格的规定并且必须得到司法机关的酌情审批。一般来说,如果罪犯或者被告涉嫌罪行较为轻微,或者他们处于孕期或者身患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下,而且他们也没有故意躲避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可能性时,司法机关才有可能批准其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的决策仍需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在看守所取保候审怎么判
取保候审机制实则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约束措施,该措施旨在在不对涉案人员实施监禁关押的前提之下,让其暂时停留于非拘禁的特殊环境之中,等候审判委员会对其涉案事实进行审议定夺。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处于看守所内并已获得相应保释批准时,最终的审理裁决将依据个案实际情况、充分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这三方面进行严谨判断,裁决结果可能从无罪释放至判以有期徒刑等多种刑罚方式不等。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性以及其是否具有诚恳的悔过表现等多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供了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其中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此看守所,想要申请取保候审并非易事,必须满足一系列严谨的条件,并且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真审查和最终批准才得以实现。通常情况下,只有因犯罪行为情节较轻或者出现诸如怀孕、严重疾病以及不存在逃避侦查等实际可能性较为明显的特定情况下,才有机会获得准许。然而,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千变万化,因此决定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力并不容易实现,必须对相关案情进行详细而全面的研究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