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帮信罪”,即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项法律条款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倘若行为人并未实际参与犯罪行动或其情节较轻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有限,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可考虑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若行为人在调查阶段能够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还违法所得,甚至有立功表现等,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是否会被提起公诉,最终仍需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帮信罪能做公司法人吗判几年
针对帮信罪的量刑标准,通常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判处罚金。
然而,当公司法人在公司犯罪的事件中知情时,公司将面临罚金的惩罚,而法人可能会按照上述刑期接受刑事审判。
最后,实际如何判决仍需取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
依据刑法的相关条款,帮信行为若要构成犯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法律明确指出,具备下列任一条件者,应被视为刑法定义下的“情节严重”:
(1)向超过三个目标对象提供了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及以上的款项;
(3)违法所得达到了一万元及以上的金额;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5)被协助对象实行的犯罪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帮信罪”是指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行为,若行为人在整个案件中并未实际参与或者其所涉及的犯罪情节较轻,则其有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对于那些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赃款并且具有立功表现的被告而言,他们将有机会获得轻判甚至减刑的宽大处理。至于是否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这需要由检察机关依据具体案情作出判断和决定。法律的设立目的在于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稳定,同时为犯罪分子提供公平公正的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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